2018年湛江市广播电视大学预算公开

浏览次数:6994 日期: 2018-02-10 00:00 发布人:本校编辑

2018

湛江市广播电视大学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2018年湛江市广播电视大学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8年湛江市广播电视大学部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8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8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2018年湛江市广播电视大学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湛江市广播电视大学是市属成人高等学校,是国家开放大学的地市级分校,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及条例,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和广东开放大学的部署,组织实施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的开放教育和培训工作,在广东开放大学的指导下,统筹安排湛江市五县四区的电大的教学。面向社会、面向经济,为当地的发展培养应用人才。

我校承担本科学历、专科学历、中专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培训,统筹指导湛江市社区教育与市民终身教育网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共一个,我校没有下属单位。我校是一所湛江市属成人高等学校,经市编办批准,下设有9个行政科室,包括办公室、教务科、教学科、招生科、培训科、信息技术中心、总务科、中专部、赤坎校区。三个教研室:理工教研室、经济教研室、文法教研室。20014月湛江市财政局属下的财政中专学校并入我校, 组建成新的湛江市广播电视大学。

本校共有编制131人,其中:财政补助事业编制121人,经费自理编制10人。实有财政补助在职教职工97人,退休62人社保退休合同工4人合计16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本校收入预算3117.11万元,比上年增加811.78万元,增长35.21%,主要原因是18年项目资金收入纳入年初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本校支出预算3117.11元,比上年增加811.78万元,增长35.21%,主要原因是18年项目资金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本校"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2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增加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拟加强对外教育交流活动,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提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0.53%,主要原因是汽车减少一辆

3.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校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本校政府采购安排591.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91.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1,本校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校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0万元,该项目拟对村级换届后45岁以下的村(社区)干部进行电脑操作技能培训,确保新当选的年轻村(社区)"两委"干部掌握电脑基本操作技术达90%以上,进一步强化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

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开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5.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