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专科法学专业课程介绍
专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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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名称  | 
 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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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类别  | 
 开放教育  | 
 专业层次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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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最低学分  | 
 76学分  | 
 毕业证书 授予学校  | 
 国家开放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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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培养目标  |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必需的法学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重点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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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培养规格  | 
 两年制, 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进程。学习年限最短两年半,最长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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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干课程  | 
 课程设置  | 
 课程名称  | 
 模块毕业最低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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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基础课  |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英语I (1)等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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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基础课  | 
 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1)、刑法学(2)、民法学(1)、民法学(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等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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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课  | 
 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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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拓展课  | 
 财务管理、工商企业经营管理、现代管理综合专题、证券投资分 析、房地产评估、国际企业管理、商务谈判实务、科学发展简史等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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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识课  | 
 具体课程见“通识课列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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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实践  | 
 社会实践、毕业论文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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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方式  | 
 学习者主要利用文字教材、录音、录像教材等多种媒体教材和由计算机网络、卫星电视网络、电信网络有机结合的数字化、多媒体、交互式远程教学平台自主学习。学生可以通过登录平台随时点播和下载网上教学资源,利用网上直播、双向视频系统等网络交互手段,与同学、教师进行学习交流,也可以到学习中心(教学点)参加集中面授学习或参加小组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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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申请条件  | 
 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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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摘自《国家开放大学2015年春季招生简章》 《国家开放大学2014级专业规则(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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