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开大16秋法学专业(专科)社会实践活动实施细则
根据广东开大法学专业(专科)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结合湛江开大法学专业(专科)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米兰app入口站官网法学专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施细则。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
社会实践活动是培养、训练学生观察社会、认识社会,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它要求学生综合运用书本说学知识和技能,对一些社会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最终使理论联系实际,完成学习计划,实现教学目标。
二、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人员
湛江电大法学专业(专科)的学生,必须全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不能做毕业作业的,不得毕业。
三、组织领导及指导教师
1、组织领导
根据广东开大对法学专业(专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我校成立了由教学科领导牵头,由专业责任教师和课程责任教师组成的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负责社会实践活动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工作。
法学专业(专科)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小组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连红
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王康生、李聪睿、江宇静、尤祖国、林志明、关一谱
社会实践活动指导老师:廖军予 联系电话:(0759)2291959
2、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教师: 安排法学专业的教师进行指导。
四、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安排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为3周,安排在第五学期后的进行。
五、社会实践活动选题范围及格式
1、社会实践活动的选题范围
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形式可以多样化,(如学生可以参加法律咨询与宣传活动,参加法院庭审的旁听活动等),学生都可以以此为内容写出调查报告。但应注意结合专业知识并适当联系当前的司法实践,即必须在本专业范围内选题。
2、社会实践活动的格式
社会实践活动应包括:调查时间、调查地点、调查对象、调查目的、调查方法等。
六、实践活动报告的完成
1、学生可以自己确定实践活动单位和对象,结合以后的毕业论文有针对性的选题,列出实践活动提纲,作好实践活动笔记。
2、根据实践活动结果写出实践活动报告。
实践活动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实践活动对象的一般情况、实践活动内容、实践活动结果、 实践活动体会与认识。要求语言简练、准确;叙述清楚、明白;案例来源真实可靠;结论有理有据。字数不少于2000字。
七、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社会实践活动时的基本情况与表现;实践活动报告的内容与文字表达。
2、考核标准: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等。
3、成绩评定办法:
实践活动报告的成绩由评审教师按下列要求评定,并由湛江电大审核。
社会实践活动形成的调查报告由湛江电大统一组织专业教师进行集中评阅,然后由评阅教师填写评语,教师应就学生所写报告是否符合下列标准,写出评阅意见,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建议成绩。
● 观点正确,并结合专业知识;
● 内容真实、材料具体,例证翔实;
● 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深入;
● 有自己的建议和重点;
● 有这次实践活动活动的体会和感受;
● 语言通顺、书写工整;
● 符合实践活动报告的写作格式和要求;
● 字数符合要求。
4、实践活动报告初评不及格者,允许补写一次。
5、实践活动报告经审核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没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或未交实践活动报告或审核不合格者不计学分。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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